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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10月21日 17:21   |   人气指数: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进行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条件

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满足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见附件1)。本次遴选只接受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

二、遴选程序

1、符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书》(见附件2),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按所规定的条件,公正合理地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没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和已获得其他单位博导资格的教师,分别按《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中的第六条和第七条进行。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审核。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1、填写申请表和上交的材料,只限《比利时VS罗马尼亚(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中所列的各个项目。

2、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请出具相关证明(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申请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如:身份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职称证,硕导证,博导证,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科研项目等)。

3、复印的材料说明:(1)论文: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作或通讯作者),并注明收录号;(2)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目录;(3)专利:以第一名的发明专利复印件;(4)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应显示获奖等级和个人名次);(5)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附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经费数额等);

4、申请人应将申请表、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的)及原件交各学院。学院审核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其它材料和推荐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12时之前交研究生处,电子版以申请人命名,每个学院打包发送到yjscb@hau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电话:0379-64231112。联系人:王云。

研究生处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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